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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检察院招聘合同制速录员简章
  

     经研究决定,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速录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本次招考合同制速录员3名,性质为人才派遣。
二、岗位职责
速录员”从事与检察工作有关的事务性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在检察官的领导下,承担办案、会议等记录工作;
2.诉讼文书誊写、打印、校对、送达等工作;
3.计算机信息录入和装订卷宗工作;
4.其他事务性工作。
三、报名条件
参加报名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专以上学历,法律类、文秘类、中文类优先;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3月5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
5.具有熟练操作计算机能力(看打速度70字/分钟,正确率达到90%以上);
6.具有苏州市户籍。
7.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②曾被开除公职的;
③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④有配偶、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正被立案审查或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正在服刑的。

标签: 速录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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