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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检察院招聘合同制速录员简章
  


    四、招聘程序
招考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报名、技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合同聘用的程序进行。
1.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3月5日(星期一)下午13:00-15:30;报名地点: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检察院
(2)报名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持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及复印件办理报名手续,并提供个人简历、1寸近期彩色照片2张。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因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失实,不准或未按报名条件而产生后果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取消报名资格,已被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
2.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以专用打字测试软件(金山打字通2006版)进行看打考核。考生可打两次并自行选择一次作为技能测试成绩。看打速度70字/分钟,正确率达到90%以上的为合格。合格者进入笔录速录测试。
3.笔录速录测试(满分100分)
现场播放一段录音资料(或由工作人员现场口述),考生根据资料内容完整无误地记录。
4.面试(满分100分)
面试人选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的一定比例确定。
5.体检和政审
(1)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占50%)和面试成绩(占50%)的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按照招工体检标准执行,费用自理。
(3)对体检合格人选进行政审。
(4)经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报苏州高新区人事局办理备案手续。
三、本简章由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12-68210687(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检察院)
更多相关信息请访问中公教育网
二Ο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标签: 速录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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